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缙云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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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缙云县,简称缙,隶属浙江省丽水市,是“革命老区县”、“中国麻鸭之乡”。位于浙江省南部腹地、中南部丘陵山区,丽水市东北部,北距杭州175公里(公路262公里)。位于北纬28°25′-28°57′,东经119°52′-120°25′之间,东临仙居县,东南靠永嘉县,南连青田县,西接丽水市,西北界武义县,东北依磐安县,北与永康市毗邻。东西宽54.6公里,南北长59.9公里,县界全长304.4公里。总面积1503.52公里,建城区面积为4.6平方公里。辖9镇15乡642个行政村。县人民政府驻地五云镇。缙云县地处武夷山–戴云山隆起地带和寿昌-丽水—景宁断裂带的中段。地貌类型分中心、低山、丘陵、谷地四类,其中山地、丘陵约占全总面积的80%,是“八山一水一分田”的山区县。地势自东向西北倾斜。全县大部属亚热带气候,四季分明,温暖湿润,日照充足。冰雹灾害主要出现在3–8月间,为全省多雹中心地带之一。由于地势起伏升降大,气温差异明显,具有“一山四季,山前山后不同天”的垂直立体气候特征。年平均气温17℃,7月平均气温29.2-24.5℃,极端最高温达41.9℃,1月平均气温5-2.3℃,极端最低温达-13.1℃。年平均降水量1437毫米,无霜期245天。缙云县境内非金属矿产极为丰富,已发掘的有沸石、凝灰岩、珍珠岩、澎润土、石英砂、萤石等。其中,沸石贮量约3亿吨,居全国第四,质量第一。建材矿产以凝灰岩、花岗岩为主。主要农作物是水稻,为丽水市主要产粮区之一。